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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市监局“四个强化”提高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吉木乃县市监局“四个强化”提高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职责,聚焦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关键环节,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持续提升药品零售环节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拧紧质量管理“责任阀”。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齐配强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组织药店负责人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推动企业从“被动受管”向“主动履责”转变,切实将质量管理制度贯穿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全过程。

二、强化培训指导,练就规范经营“基本功”。针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的实际,分批次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重点围绕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储存、销售管理、处方药凭方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等环节进行系统讲解。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织密风险防控“安全网”。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零售药店的巡查频次和覆盖面。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职、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否有效运行等关键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能当场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问题闭环处置。

四、强化长效管理,筑牢诚信经营“防火墙”。将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情况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依据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药店减少检查频次,对问题多发、整改不力的药店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长效格局,推动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四个强化”措施,紧盯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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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6 0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