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药品零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儋州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示依据
本次公示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规定开展,适用于儋州市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GSP认证检查与公示工作,旨在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
二、公示范围与内容
公示对象为儋州市辖区内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申请GSP认证(含首次认证、换证认证、地址变更认证、经营范围变更认证等情形)的药品零售企业。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认证类别、检查时间、检查结论等核心信息。
常见认证类别包括:
1. 首次认证: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首次申请GSP认证;
2.. 换证认证:GSP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重新认证;
3. 变更认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后申请认证;
4. 专项检查:因投诉举报、飞行检查等原因开展的专项认证检查。
示例公示信息(仅为格式示范,非实际认定结果):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认证类别 | 检查时间(拟) | 检查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儋州XX大药房有限公司 | 儋州市那大镇XX路XX号 |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 张三 | 李四 | 首次认证 | 202X年X月X日 | 符合G SP要求 |
三、检查依据与判定标准
认证检查严格依据GSP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实施,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与售后服务等环节。检查结论一般分为“符合GSP要求”“限期整改后复核”“不符合GSP要求”三类。对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核;对“不符合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渠道
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受理单位: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XX路XX号
联系电话:0898-XXXXXXXX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监督与后续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GSP认证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组织核查,经查属实的依法处理。药品零售企业应持续符合GSP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GSP的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警告、罚款、吊销GSP证书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注意事项
- 公示信息以监管部门最终发布为准,本示例仅供格式参考;
- 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存在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如需查询具体企业认证状态,请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示为准;
- 关联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的GSP认证公示,按相应权限在省级或市级平台单独公示。
特此公示。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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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6 00:14:25